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特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滁州市琅琊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面向全省范围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4名,具体选调人数和职位等情况见《2024年滁州市琅琊区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省内纪检监察机构、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中共正式党员;
3.已登记为公务员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副科级以下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岗位1年以上,且已确定监察官等级;
(2)从事公安部门执法工作岗位1年以上,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包括党校学历,中央党校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除外);
(3)担任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1年以上,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包括党校学历,中央党校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除外);
(4)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6.监察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诫勉处理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试用期内(含任职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6.报考拟选调岗位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监察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7.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8.不得报名情形中的影响期、试用期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比选、资格复审、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9月12日,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lyq.gov.cn/)、琅琊纪检监察网(https://www.czlyjjjc.gov.cn/)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网上报名
2024年9月19日8:30至2024年9月30日17:30,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以PDF格式传至邮箱czlyjwbgs@163.com。
1.《2024年滁州市琅琊区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琅琊纪检监察网下载)一式两份。《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审核所填信息属实并同意后,按管理权限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意选调意见)。
2.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3.2019年以来历年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4.《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
5.个人签名确认的服从选调工作安排的承诺书(见附件3)。
6.个人签名确认的报名材料清单。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滁州市琅琊区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四)比选、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资格初审合格者提供的报名资料量化评分,进行比选,确定面试初步人员名单。面试人数原则上按不高于7:1,不低于1.5:1确定,未达到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数。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对面试初步人选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比选、资格复审结束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琅琊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公布。
(五)组织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当场公布面试分数。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业务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的,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以比选得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比选得分均相同且入围人数多于4人时,则均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人数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由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注重了解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以及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报考资格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人数多于4人时,根据考察情况,由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差额票决确定拟选调人员。
报考者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七)公示和调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琅琊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对拟正式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
公示期间拟选调人员缺额的,由选调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核后按规定执行。
(八)有关事宜
1.本次选调的人员要求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出或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遴选、选调等考试。
2.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解释工作。
咨询电话:0550-3031340
监督电话:0550-3306516
附件:
1.
2024年滁州市琅琊区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
2024年滁州市琅琊区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
2024年滁州市琅琊区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承诺书.doc
滁州市琅琊区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
